为进一步贯彻终身教育理念,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助力科产教深度融合,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
2026年拟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的学科专业及二级培养单位相关信息如下表。

接收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请参照《兰州理工大学2026 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5、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三、申请程序
考生提前联系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批准后,进行下列环节。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2026年6月1日-10月30日,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依次完成注册-登录-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
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申请。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
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审核要求由相应学院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兰州理工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3);据实填写各项信息。贴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需用A4 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以便装订存档。
⑤《兰州理工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附件4);
⑥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⑦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学院组织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如有需要,学院可另开展笔试等考核形式。
(三)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
资格审核合格并且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携带学院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于2026年11月1日-11月11日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资格核查和现场照相。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核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不予注册,逾期不再补采。
(四)确定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资格审核、复试考核、信息采集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11月20日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送招生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人员完成培养费缴纳后,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国家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通过资格审核和转入在册库管理,研究生院将其纳入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入学报到、课程学习等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相应学院网站通知。
(五)确定导师
二级培养单位为已录取的申请人统一指定培养导师(班主任),申请人通过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后确定论文指导教师。
四、学费缴纳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费用4.5万元/生,包括课程培养费、学位申请费(含学位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分两个阶段通过学校财务平台统一收取。第一阶段课程培养费2.5万元/生,在现场确认前一次性交纳;第二阶段学位申请费为2万元/生,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国考)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通过资格审核学员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同等学力人员缴纳课程学习费用后方可获得入学资格,缴纳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后方能论文送审。同等学力人员因考试不合格、答辩未通过等原因未获得学位,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五、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校从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
(一)课程考试
1、校内课程学习考试(简称“校考”)
按照相同专业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考试或考核。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成绩。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表见《兰州理工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5)。
2、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简称“国考”)
按照所申请学科的要求,参加一年一度的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见附件6。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见附件7。
2、科研水平和成果的认定
申请人要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完成学校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的要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才能申请答辩。
申请人在申请答辩前,需在正式刊物(有国际国内公开发行期刊号)上公开发表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物理排名第一、导师物理排名第二或导师物理排名第一、本人物理排名第二),或者取得发明专利、专著、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成果鉴定等 1 项科研成果(本人排名前 3),不限成果署名单位。
3、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应当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 1 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六、硕士学位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要获得学位授予,须具备如下条件:
1、从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五年内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2、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兰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五年内未完成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者,不能授予硕士学位,本次申请过程终止。
七、有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人只有完全达到告知书中学校规定的要求,才能申请获得学位。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的任何环节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所缴纳费用不退。
3、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参与评奖评优,不安排住宿。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单位提出硕士学位申请。
4、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或论文抄袭剽窃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已发给学位证书者,撤销其学位证书。被撤销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将予以注销并报甘肃省教育厅宣告无效。
5、我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除我校(各学院)官网招生宣传以外的其他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